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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森绿色食品基地绥阳局红松种子收购工作进展顺利
作者: 来源: 2014-11-24(已经被浏览3807次)



记者:高海生
绥阳林业局根据总局及管局的关于红松种子采集工作的方案,制定了该举动相关方案,多部门联合行动,规范了红松种子的采集收购以及运输等工作,最大限度地保护森林资源不被破坏,林木良种颗粒归仓,职工获得利益。
加强宣传,提高认识。该局通过有线电视,办公网等,各林场(所)也通过广播、张贴宣传单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国家有关法规,提高了林区广大职工、群众以及辖区农民保护林木种子资源、依法生产、经营林木种子重大意义的认识。
履行合同,依法经营。按照该局规定,该局辖区内红松种子由绥阳林业局林木种子站依法经营管理,森林管护经营机构负责红松林的管护工作。各林场(所)在八月前就组织有关人员对施业区内红松结实量进行调查和预测,并及时上报调查预测结果。八月份该局主管部门到有关林场(所)抽查核实产量,按有关合同,下达了种子计划任务,签署计划任务责任书。
相互配合,加强管护。按照该局的规定和要求,该局资源、公安、司法、林政检查站等部门积极配合,对林木种子资源进行依法管理,不定期深入到红松种子重点产区对红松种子的管护、采收、运输等进行联合检查,明察暗访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。
适时采收,保证质量。该局规定采集红松种子开始时间为915。杜绝了抢采掠青,保证了种子质量,各林场(所)在采摘期开始前适时组织护林员、驻场公安人员和承包户共同做好球果采前看护工作,并对参与采集种子的职工进行了安全培训。该局规定,在915日前采集的一律视为掠青,对抢采掠青的责令停止采种,赔偿损失,没收种子,并按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,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至1015,采集工作全面结束。
加强管理,保护母树。该局规定,在该局局施业区内,凡从事林木种子生产、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省森工总局核发的《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》、《采种证》,在采种期内方可采集。加强红松种子经营管理。红松种子收购由绥阳林业局林木种子站依法有计划的统一组织收购,在林业生产所需林木种子收购计划未完成之前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收购、经营。生产用种收购计划完成后,允许其它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收购。加强运输管理。林业局负责山上林场(所)至山下林业局之间的林木种子运输管理,严格执行“一车两证一表”制度,即:《林木种子运输证明》、《森林植物检疫证》、《林木种子采种登记表》。该局规定入山采种期间,坚决制止用机动车撞击母树、截头等毁树采种,一经发现按毁林处罚。采收季节正处森林防火关键期,防火、安全尤为重要,必须加强管理教育,杜绝火灾和安全事故发生。
进入冬季,绥阳林业局营林部门组成专门工作组,到各林场所组织红松种子收购收缴工作,目前,已经完成管局规定的上缴任务。该局高度重视红松种子的经营管理工作,规范红松种子的各项管理,使其成为森工林区停伐区后重要的营林产业,确保优先满足营林育苗生产用种需要,并使其成为职工致富增收的重要项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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